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| 不满照片被用做整容文章插图 女星陈紫函诉请损害赔偿
北京律师网
2024-09-30 13:48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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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名女星陈紫函发现自己照片被灵云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用于其宣传网站的整容文章插图,认为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,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该公司立即删除照片,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及其网站上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。日前,通州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。
2015年5月,陈紫函发现灵云(北京)文化传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灵云公司)在其宣传网站中刊登了文章《你不得不知的整形美容N个“谎言”》、《老公堕落成了女老板的牛郎》、《在手术台上老公竟然放弃了我》。未经陈紫函本人同意,上述文章中使用了陈紫函的照片作为文章插图。
陈紫函,本名陈莎莎,中国著名演员。2000年,与任贤齐、袁咏仪共同参演古装武侠剧《笑傲江湖》,饰演蓝凤凰。2001年,在电视剧《大汉天子》中饰演平阳公主;参演电影《卧龙藏虎》。2003年,在苏有朋版《倚天屠龙记》中饰演殷离而受到关注;在古装魔幻爱情剧《倩女幽魂》中饰演上官玉儿。2006年,因饰演电视剧《白蛇传》中的小青和《神雕侠侣》中的郭芙而被观众所熟知。2009年,在电视剧《神话》中饰演吕雉。2010年,在电视剧《活佛济公》中饰演胭脂。2013年,在电视剧《天天有喜》中饰演白兰瑛。2014年,在电视剧《古剑奇谭》中饰演红玉。2015年,参演电视剧《只因单身在一起》、《珍珠耳环》、《新活佛济公》等。2016年,客串古装偶像喜剧《欢喜密探》,主演民国奇幻大剧《半妖倾城》。
陈紫函认为,一直以来其都将维护个人健康形象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。灵云公司未经其同意,擅自将其照片用于商业宣传文章当中,实现了该公司的商业利益,严重侵犯了陈紫函的肖像权。并且,灵云公司将陈紫函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中,会使浏览该网站的网友误认为陈紫函曾出现类似情况,误认为该观点是陈紫函的意见。这与事实严重不符,对陈紫函的商业形象和个人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,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,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。因此,陈紫函将灵云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灵云公司立即删除照片,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及其网站上赔礼道歉,并赔偿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,承担合理办案费用3000元。
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一家在民事诉讼、房产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。其中,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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