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| 当场收缴行政罚款的情形
北京律师网
2024-09-06 15:2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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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:
当场收缴行政罚款的一般情形:
(一)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;
(二)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。
当场收缴罚款的特殊情形:
在边远、水上、交通不便地区,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,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,经当事人提出,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一家在民事诉讼、房产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。其中,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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