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| 天然孳息的归属
北京律师网
2024-09-06 15:24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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孳息是指由某一特定物产生的收益,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。天然孳息是根据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,如树木的果实,母畜生的幼畜等;法定孳息是基于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,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,借贷的利息等。
依据《物权法》第116条规定:“天然孳息,由所有权人取得;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,由用益物权人取得。当事人另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。法定孳息,当事人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取得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交易习惯取得。” 可见对于孳息的归属问题,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,孳息的归属首先应遵从当事人约定优先的原则,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,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,其中天然孳息应该由所有权人取得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一家在民事诉讼、房产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。其中,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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