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| 法律关于质押的规定
北京律师网
2024-09-06 15:2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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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押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。《担保法》第63条规定:“本法所称动产质押,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,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”。质押产生质权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一家在民事诉讼、房产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。其中,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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