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| 订立合同的其他形式
北京律师网
2024-09-06 16:38:10
0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10条的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有书面形式、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。最近,最高人民法院对于“其他形式”的理解作出了司法解释: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中第2条规定:当照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习书面形式而未采字书面形式,当事人仅据此主张合同不成立,合同尚未履行的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未成立:合同已履行完毕或者主要义务已履行完毕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成立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一家在民事诉讼、房产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。其中,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。
伊志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-C座1208/1209,优越的地理位置,便利的交通条件,安静、专业的办公环境为需求提供方便。
电话:010-84493343
微信:18401228075
电话:18401228075
相关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