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房产继承纠纷 | 调解书送达后,人民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
北京律师网
2024-09-06 16:39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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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事调解书送达后,一方当事人开始转移财产,有可能造成调解书难以执行的情况下,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第92条、第94条等规定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在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,依法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,也可以依职权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。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局批准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是一家在民事诉讼、房产纠纷、交通事故、刑事辩护、知识产权、企业法顾等领域颇具规模及成就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伊志律师事务所拥有众多知名律师及专业人员。其中,多名律师毕业于国内外知名的法学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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